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处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异动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 [2018]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和《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条例,请各学院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异动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因素
1、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属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七类重点资助对象,原则上,七类重点资助对象困难等级认定为特别困难。
2、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3、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5、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认定工作。
2、严格按规定时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审核材料,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请各学院于2019年5月8日上午11:00前交所在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见群共享201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异动相关表格及材料压缩包。含2019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汇总表、新增名单表、删除名单表、按异动情况汇总表顺序依次放好的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重点资助对象信息统计表);汇总表、新增名单表、删除名单表、重点资助对象信息统计表电子档请发送至电子邮箱2474119019@qq.com,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科技楼105办公室)。
3、新申请入库的学生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经在库,这次困难等级经民主评议有所变动的同学不需要交这两表,学院只需在汇总表里填写本次民主评议的等级即可。
4、汇总表填写要求:汇总表中所有单元格中不能添加空格。籍贯必须精确到县或者区;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必须精准(请各学院自行跟教务系统中学生数据核对,分别对每个学生的姓名和学号进行匹配,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匹配);家庭困难原因必须说明家庭贫困程度并说明家庭致贫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学生人数建议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3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异动学生建议(指进出库,不包括等级变动)不超过总库人数的30%。
5、《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表格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凡是涉及七类重点资助对象的所填项若填“是”的,必须提交重点资助对象证明材料;评议小组陈述理由必须简要概述学生家庭贫困程度及致贫原因,不能只写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等。民主评议栏由班主任或者年级辅导员填写并签名。
6、《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说明: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只接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这一格式的材料。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如有部分乡镇或街道无民政部门或有相关机构但是没有相关公章的,可以盖乡镇或街道行政公章代替,但请相关办事人员注明无民政公章,同时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各学院资助专干根据联系电话核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