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同时发掘优秀典型和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砥砺品格、全面发展,
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将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具体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5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170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工作程序
分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总体安排如下。(详见附件2)
1.校级推荐(2017年5月20日前):各高校团委会同校内相关部门,对遴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联合所在地区电信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遴选评审,本科院校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高职高专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至省级评委会,逾期不候。
2.省级推荐(2017年5月底前):由各省级团委、学联、电信公司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省级评委会,对高校推荐候选人进行复选,将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候选人报至全国评委会,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
3.全国评定(2017年7月中旬前):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电信集团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4.各省级电信分公司主导选择院校名额所占比例调整至20%,具体名额分配等事宜由各省级电信公司与所在省级团委学校部协商确定。
五、活动宣传
1.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将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下发)。
2.各校园电信营业厅将设立咨询点,提供报名咨询、资料领取等服务。
3.遴选结束后,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结果,并利用校内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和覆盖。
六、有关要求
1.各高校团组织要对此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高校推荐的“中国电信奖学金”候选人须填报申请表后,附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
3.各高校团组织须按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hwxuexiaobu@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1. 2017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
2. 申报表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2017年5月8日
附件1
2017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
一、奖学金
第一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全国学联联合设立。
第二条活动旨在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
第三条“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50名)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1700名)。“天翼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飞Young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
二、参评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五条参评时间为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分为校级推荐、省级推荐、全国评定三个阶段。
三、参选条件
第六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的参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4.在团学工作中担任重要工作且贡献突出的优先考虑;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参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以上成果、奖励等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校级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学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级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八条 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级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五、工作程序
第九条 遴选活动的基本程序:
1.学生个人可至团中央学校部网站(http://xxgqt.youth.cn/)或各校园电信营业厅下载申报表进行申报,学校团组织负责申报组织工作。
2.校级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初评,本科院校推荐不超过2人作为本校候选人,高职高专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作为本校候选人推荐至省级评委会。
3.省级评委会进行复评,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
第十条 各级评委会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应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收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附件2
申报表
省份: 学校: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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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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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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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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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免冠 照片 |
所在院系、专业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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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年专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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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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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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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详细内容及证明材料请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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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月日 |
省级学联意见 盖章(签名): 年月日 |
省级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年月日 |
省级电信公司意见 盖章(签名): 年月日 |
备注:本表一式2份(可复制);有科技成果者须附专家鉴定意见;“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在“省级团委意见”一栏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