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8年度株洲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根据《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关于实行湖南省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薪〔1992〕18号)文件精神,经团市委党组同意,现公开选拔3名学生担任2018年度株洲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所在高校为市学联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团单位。
(二)选拔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2. 品学兼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 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群众基础好;
4.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奉献的精神;
5. 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活动组织、策划能力;
6. 有网络宣传的敏感性,善于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
二、选拔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程序包括高校推荐、跟班考察、公示录用等。
1. 高校推荐:12月26日至12月29日。各高校团委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校内资格审查,拟推荐的学生须经该生所在院(系)党总支(党委)及学校党委同意。每所学校只能推荐一名学生干部。推荐材料由所在学校团委于12月29日前统一报送到市学联秘书处(电子档1份、纸质档2份,表格见附件),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不指定考试书目,主要测试候选人综合素质,以及与学联学生会改革相关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市学联秘书处根据笔试结果择优进行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主要测试候选人在领导能力、工作常识、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等各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配程度。市学联秘书处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进行下一阶段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跟班考察:市学联秘书处将对各高校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跟班考察阶段。2018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考察对象到市学联秘书处进行跟班锻炼,参与市学联日常事务工作。
5. 公示录用:考察结束后,根据候选人表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经市学联秘书处推荐,团市委党组审定,对录用对象正式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认为新一年度株洲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由团市委团务部与选拔对象所在学校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
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驻会期间,由团市委发放生活补贴,驻会期满,学生仍回原学校继续学习。
联 系 人:苏知翼 林雯琴
联系电话:0731-28686572
电子邮箱:457939093@qq.com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69号财经大厦17楼1716室
附件:
1. 株洲市学联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团单位名单
2. 株洲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报名表
株洲市学生联合会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1
株洲市学联第五届委员会主席团单位名单(13个)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会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学生会
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学生会
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
株洲南方航空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
株洲市第二中学学生会
株洲职工大学(工业学校)学生会
附件2
株洲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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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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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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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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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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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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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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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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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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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经历(大学或研究生期间) |
起止时间 |
所从事社会工作或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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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奖励及荣誉(大学或研究生期间) |
时间 |
奖励或荣誉名称 |
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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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关系 |
单 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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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荐材料(不超过600字) 签名: 年 月 日 |
系(院)党总支(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党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团市委、 市学联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