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
一、 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按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良(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英语达标)。
2、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奖学金两次以上。
3、就业过程无违约行为。
4、志愿到西部和边疆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其他条件可酌情放宽。
二、 评分细则
1、 工作方面
校级学生会:主席:30分;副主席:22分;部长:15分;副部长:10分;
院级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副书记(常务):22分 副主席:15分 部长:10分 副部长:5分
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3分/学期 委员:2分(注意班长的分数累积)
党支部:书记:18分 委员:10分
创新实验室:学年组长:15, 组长:10分,副组长:5分
*班长分数可以累加,其他学生干部只能取四年中的最高分项,分数不累加。
2、 学习方面
(1)学生成绩:大学四年各科成绩的总算术平均分;
(2)英语过级:四级:3分,六级:5分;
(3)专业证书:初级:2分,中级:4分,高级:6分。(1、2、3项累加得分)
3、 获奖情况(加分不设上限)
(1)国家级荣誉:15分/次 (例如:国家奖学金等)
(2)省级荣誉:10分/次 (例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先进个人等)
(3)省级集体荣誉:班级班长、团支书:10分/人,班级学生:2分/人
(4)校级荣誉:标兵类 5分/次 (例如: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 一般荣誉 3分/次(例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5)校级特等奖学金5分/次、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3、2、1分/次。
(6)院级奖励:1分/次。
注: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只在贫困生库中选拔,受奖励群体特殊,故取消此项加分
(7)学生竞赛获奖(由创新实验室参照上述条款自定附则)
4、 学生竞赛获奖情况(累加,不设上限)
(1) 国家级奖项:一等奖25,二等奖20,三等奖15,优秀奖10
(2) 省级奖项:一等奖15,二等奖10,三等奖8
(3) 校级奖项:一等奖8,二等奖5,三等奖3
注: 1. ACM比赛每组三个队员按上述标准计分。
2. 挑战杯、计算机作品赛、嵌入式大赛、信息安全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国家级比赛每个队前四名选手分数系数按1、0.75、0.5、0.25计分,省级比赛每个队前两名分数系数按1、0.7计分,校级比赛只对排名第一的计分。
3. 各类邀请赛按省赛分数的七折计分。
(注:1、学习成绩以前六个学期为准,如果第七学期的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同学或者有违约情况的同学自动退出评选,根据排名的次序评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2、各班报送材料时间为2012.12.28日前,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3、上报材料包括:评分表、成绩单原件、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