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通知精神,为做好2011年空军在普通高校选拔军队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选拔范围
在教育部注册的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二 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自然条件
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二年级学生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音乐,体育,美术类特长生除外)。招收对象均为男性,未婚。
(二)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均在0.8以上(“E”字表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3.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支持。
(五)文化条件
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考入大学者,入学成绩达本省(自治区)二本控制线。本科毕业生须为一本院校学生,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文凭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科二年级学生须为二本以上院校学生,完成相应学时,各科成绩合格。
联系人:杨老师(13762365279)
王老师(13786397477)
办公室电话:22182067
请各学院按照此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湖南工业大学武装部
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