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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2024-2025学年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0 18:05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24-2025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崇慧楼202):

组 长:漆勇

副组长:张元兴

成 员:曾盼、叶翌晖、丁立敏、张恭、张鑫、朱春森、崔晓、王静、学生代表沈会仙、刘益、龚智金、雷洋硕、伍安琪

联系电话:0731-22183357

二、评选依据

我院严格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2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1、分配原则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省属学校)的通知》(湘财教指〔2025〕28号)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校统筹考虑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将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按比例计算分配至我院。本学年分配至我院国家奖学金共六个名额。我院将严格按照评选细则进行评审,择优推出获奖者。

2、名额分配

22级、23级、24级各两个名额,共六个名额,如有年级没有满足获得国家奖学金条件的同学,名额将会分配至其他年级。

四、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入学后第二年,品学兼优的学生。

2.申请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6)主要获奖情况原则上应为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的,申请表中“主要获奖情况”一栏不允许为空;其中等级为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原则上不少于3项。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表中“学习情况”全校统一实行综合考评排名进行优中选优推评。

五、转专业学生参评说明

上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到原就读学院参评;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参评,在转入学院参评,如何参评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商定并公示评定方案。

六、国家奖学金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2。

2、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年级辅导员及3名以上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公示)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专业年级推荐上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资助中心。

3、学校评审及审定

学校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提交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组织评审,提出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通过后,国家奖学金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上报

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逐级进行审批。

七、 评审细则

1、材料初评

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综合素质评价和平均学分绩均为专业第一的同学则优先推选;

若每个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和平均学分绩均第一者超过两人,则参考下方附件2加分细则进行加分,每个年级推选前两名;

若每个年级参评同学中综合素质评价和平均学分绩均为专业第一的人数少于两人,剩余名额由综合素质评价第一的同学优先评选,若综合素质评价第一的同学不满足参评条件,则平均学分绩排名第一的同学优先评选,参考附件2加分细则进行加分排名,排名由高到低推选。

特别注意: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过校级处分的一票否决。

八、 时间安排及需报送的材料

本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请需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1)2025 年 9 月 19日—9 月 22 日 :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2)2025 年 9 月 23 日—9 月 29 日 :学院初评及公示

2、材料提交

1.电子档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8:00。

提交至指定工作邮箱:hutjsjxszzglzx@163.com

提交材料内容:每位申请人的文件请置于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某班某某国家奖学金申请》,并压缩文件夹。

(1)附件2《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详细填写要求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2)附件2-1《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

(3)附件3《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4)荣誉证书照片置于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某班某某荣誉证书》(各张照片请命名为姓名 1、姓名 2,照片清晰,只提交材料中填进去的荣誉即可,无需多交其他荣誉证书,可提交社会实践等其他证明优异的材料)

2、纸质档提交时间:9月22日19:00至20:40

提交地点:计通楼202办公室

提交材料内容:

(1)附件2《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纸质档1份,不用贴照片;

(2)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主要获奖情况对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请按获奖情况中的顺序依次放好)、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认可说明: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证明材料生效,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 年 9月19日





加分标准:

a. 学分加权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加5分,按综测专业年级排名第三名为基分,每前进一名加2分,每后退一名扣2分。

b班级一般干部加1分,班级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学校学院部级干部加3分,主席团干部加5分,以最高职位加分不叠加;

c.院级荣誉加1分/项,校级荣誉加2分/项,省级荣誉加5分/项,国家级荣誉加8分/项,同一类型比赛项目只加最高分,不同项目可叠加加分;

d.通过英语六级加5分;

e.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类加2、4、8分/项,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可叠加;

f.获得国家专利按类别加分(发明专利加10分,实用新型专利加3-5分,软件著作权加3-5分),发表论文按第一、第二作者分别加分5、3分/项,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可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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