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工作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简称中心)组织实施了“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项目,得到高校及企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为进一步汇聚各领域产业专家资源,深入赋能产教融合工作,更好助力企业破解用人难题,我中心决定启动“产业实践教授”征集工作,遴选建设“产教融合智库”。具体如下:
一、入库条件.
“产业实践教授”主要面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家,经济、科技、教育、人事等领域各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征集。入库人员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产教融合领域最新发展动态,且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一)来自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10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发展态势,在所从事行业中有突出成就或贡献,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二)来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同志,应具有长期从事产研结合、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的经验。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来自经济、科技、教育、人事等领域各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四)入库人员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承担我中心产教融合工作相关的咨询、评审、服务等工作,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主要职责
根据自愿和专业对口原则,“产业实践教授”为我中心发起的产教融合项目参建高校在课程设置、双创培训、实践实训、就业指导等领域提供专业咨询和资源引入,在中心统一指导下,与高校等单位共同搭建政产学研创新合作平台。主要包括:
(一)参与高校学科建设,在课程内容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等领域提供咨询建议。
(二)应邀向高校学生讲授创业课程,提供创业项目资源与指导。
(三)帮助高校学生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产业链_上下游企业的实习、实训、就业渠道。
(四)在尊重个人意愿前提下,鼓励“产业实践教授”为高校贫困学生、优秀学生提供实践奖学金。
(五)对接企业和高校资源,联合开展各领域课题研究。我中心将联系相关高校为“产业实践教授”提供开展教学、科研、创业等工作的基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讲授机会、宣传、科研平台和助手等。
三、征集程序
(一)推荐与自荐。各单位统一组织推荐。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也可通过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无论何种方式均可联系高校共同申报。
(二)遴选认定。根据推荐和自荐情况,统筹考虑申报行业背景、专业背景、影响力、奉献意愿等情况进行遴选认定,并公示结果。
(三)任职时限。通过认定的“产业实践教授”任期三年,自认定之日起计算。任期内按“有进有出”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四)我中心将向入库的“产业实践教授”颁发聘书。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各有关单位、个人填写附件中的《专家申请表》,于2022年8月5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52662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