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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计算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9-02 14:35

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教学环节,对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复杂计算机工程问题的能力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  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各系负责组织,采用指导老师负责制。

2、 领导小组在学校教务处领导下,对本院的毕业设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向各系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等。各系主要负责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指导老师的配备、毕业设计(论文)进度管理、督促检查及毕业答辩的具体落实等。

二、  工作流程

1、 选题与开题

(1)    各指导老师登录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资格申报,专业系部老师原则上只在自己系申报,除非紧缺老师系部需要支援;专业系部之外的老师原则上只能选择在一个系申报指导资格,否则不予安排。

(2)   各系部根据指导老师资格申报情况以及指导老师要求确定指导老师名单,并提交学院审批,要求指导老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3)   指导老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设计课题申报。

(4)   各系部对老师申报的课题及任务书进行审核,不能出现相同的课题,保证学生一人一题,审核通过的题目才能作为毕业设计的题目。

(5)   各系部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题目,并安排立题老师将题目向学生作详细的讲解,使学生明确题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方向,为学生选题作好准备。学生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选题。

(6)   各系部根据学生选题情况进行分组,确保每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并在网上发布分组情况,提交选题一览表、指导老师情况表。

(7)   各系部通知老师,与本组学生见面,下发任务书给学生,安排学生进行开题工作。

(8)   组织检查学生开题报告,并进行开题答辩,学生的开题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的具体工作阶段。如开题未获通过,则学生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再次开题,直至开题通过。

(9)   各系部将任务书、开题报告整理汇总交学院后上交教务处,并布置寒假工作及第八学期学生毕业实习事宜。

2、 实习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行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应帮助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并与学生保持密切的联系,对学生的毕业实习进行监控与指导,学生返校后及时收集毕业实习日记和报告并进行实习成绩评定。

3、 前期检查

各系部在学生返校第一天时对学生到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老师安排学生毕业设计工作,填写学生返校情况汇总表、毕业设计前期检查表、课题来源文档等上交学院,有联合毕业设计的需办理相关手续。

4、 中期检查

学生提交中期报告,各系部制定中期检查方案,对学生毕业设计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填写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表上交学院。

5、 论文撰写、评阅与提交

(1)   各系部要求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课题的设计与实现,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如实填写指导记录表。

(2)   指导老师对自己所带学生的论文进行评阅后,各系部组织老师对论文进行交叉评阅,填写指导老师评阅表和评阅老师评阅表,并填写评阅修改意见表供学生进行论文修改。

(3)   各系部组织对学生论文进行格式审查。

6、 毕业答辩

学生论文经评阅和格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公开答辩由学院组织,普通答辩由各系部进行安排,并将安排表交学院,学院予以组织协调,答辩后及时进行成绩登记,评选优秀毕业论文报学校。

7、 资料汇总与文档整理归档

各系部应收齐学生毕业设计所要求的所有纸质文档,交学院存档,并要求学生将所有材料电子版终稿提交到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各系部应及时对毕业设计进行总结,学院根据各系部总结最终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学院教务办应整理好毕业设计过程的所有文档资料,进行归档,电子文档应刻录成光盘。

三、  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最终成绩评定与考核办法详见教学大纲。由导师评阅成绩(含平时成绩)、交叉评阅成绩、作品质量、答辩成绩等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参见教学大纲。

四、  相关要求

1、 选题要求

(1)   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大纲要求,尽量不与往届重复。

(2)   应尽可能选择工程性较强的课题,以保证有足够的工程训练。

(3)   题目应一人一题,若是较大型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毕业设计独立的子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和任务书中加以区别。

(4)   选题应尽量结合本地、本单位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项目,在实际环境中进行,鼓励学生参与指导老师的科研课题。

(5)   题目应难度适宜,工作量饱满。难度和工作量应与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实验条件相匹配,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2、 指导老师要求

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指导学生的人数不超过8人。

3、 联合毕业设计要求

允许学生在企业进行毕业设计,解决企业实际工程问题,但要按《计算机学院联合指导毕业设计管理办法》进行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在毕业答辩时应与在校学生一样同条件的严格答辩。在外联合毕业设计的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在第6周末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文档材料,并获得学院的审批同意。

(2)   所选的课题必须通过指导老师的审查,并遵守学院的管理条例。

(3)   需接受学院和指导老师的检查和监督。

(4)   不遵守上述规定而离校的按缺席处理。

五、  请假的有关规定

从分组后开始,凡没有办理相关允许离校手续的学生,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离开学校,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2天以内请假由指导老师批准,并进行登记;

2、 请假1周内的,指导老师同意后由系负责人同意;一周以上报学院审批;

3、 总请假次数不得超过6次,总请假时间不能超过30天;

4、 没有请假而离校的按缺席处理。

六、  缺席处罚及其它处罚情况声明

1、 缺席2周以内的每天扣1分,达到1周的扣10分,1周到2周的扣20分;

2、 缺席2周及以上的取消本次毕业答辩的资格;

3、 不按时提交文档,按教学大纲规定予以扣分;

4、 在校毕业设计期间,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由指导老师申请报学院批准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5、 学生累计扣分超过30分的,自动取消其答辩资格;

6、 学生累计扣分5分及以上者,取消其参与评选优秀论文资格;

7、 文档资料不全的,不能参与毕业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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