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工作 ->  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上岗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3-06-13 00:00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上岗的有关规定

(试行方案)

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进人计划和招聘工作一般在每年年底进行,而且招聘结束要求毕业生立即上岗,并连续工作不间断,在拿到毕业文凭之前为上岗实习,取得文凭之后才正式聘用。这样,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给学院教学安排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造成极大冲突。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学生就业的需要,规范我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行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的申请条件

1、必须向学院就业办提供签约单位需要学生提前离校的公函、实习协议或签约协议等有效证明。

2、原则上必须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或绝大部分主干课程且考核合格,所有不及格课程或未完成教学环节不超过2—3门或6学分(不含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学分)。

3、毕业生未正式毕业之前,仍为在册学生,提前离校毕业生务必承诺全权负责离校后在校外发生的一切行为以及安全问题。

4、提前离校毕业生务必承诺在提前离校期间,自觉加强所有未完成教学环节的学习,提前离校后,因学生不配合学校工作导致影响毕业文凭正常颁发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要求

1)选定论文题目和论文指导教师;2)有论文指导老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论文工作的安排(有开题报告要求或含文献综述的可完成开题;3)必须按院系规定按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和返校答辩。

6、必须完清学校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提前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1、毕业生持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或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参见附件一)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毕业生来我单位提前上岗联系函》(参见附件二)到学院就业办核实。

2、将附件一和附件二材料存留后,领取《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审核表》(参见附件三)、《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提前离校上岗安全与学业协议书》(参见附件四)到院系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毕业生将签署好的附件三、附件四交回学院学工办,并交与所在系部和年级辅导员处备案。

三、其他规定

1.学生必须办理好所有离校手续后方可离校。未办理或未办理完提前离校手续擅自离校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提前离校学生需按院系规定的时间(离校学生务必与院(系)辅导员及论文指导教师保持联系,确认返校时间)和安排回校参加课程清理考试或毕业答辩等教学环节。(第7学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

3.办理提前离校手续的学生必须持自己的学生证和身份证由自己办理,不能委托他人。

4.集中顶岗学生实习结束后,应向所属院系分管领导提交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并加盖签约单位公章,否则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提前离校后的跟踪调查和学生管理;另一方面在考核时间安排、考核方式、毕业论文(含设计)指导及答辩安排、毕业电子摄像安排等具体工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同时应必须严格把关,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尽力为毕业生就业方便服务,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院就业办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就业办

2010年10月27日

附件一:《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

附件二:《毕业生来我单位提前上岗联系函》

附件三:《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审核表》

附件四:《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提前离校上岗安全与学业协议书》

附件一: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就业办:

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聘用)贵校 届(本科、专科) 专业毕业生 (男、女)到我单位 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单位性质:机关o 科研设计单位o 金融单位o 国有企业o 三资企业o 其他企业o)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具体地址: 邮编:

人事部门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确认意见:

毕业生本人签字: 协议书编号:

年 月 日(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院(部)签字: 院(部)(公章) 年 月 日

院就业办签字: 院就业办(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毕业生来我公司提前上岗的联系函

湖南工业大学:

近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公司迅速发展,急需补充相关人员。贵校 专业 同学已与被我公司正式录用,鉴于目前我司情况,特要求该学生提前上岗。在提前上岗期间,我司将对学生的生活、学习、安全予以切实保障,并派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督促和指导该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准时返校完成毕业答辩,办理离校等手续。特此函告,请予以支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应届毕业生提前离校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教学院系

班级

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联系人电话

离校时间

拟返校时间

本人电话

毕业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教学副院长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此表必须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就业证明函及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的公函;

2、所有提前离校上岗毕业生必须按学院要求返校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

3、此表签字完毕,复印四份,返回各部门,毕业生本人、指导教师、所在系部、院就业办(原件)、各执壹份;

4、本表需签订安全协议后方有效。

附件四: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毕业生提前离校上岗安全协议书

应用人单位及已签约毕业生的要求,为确保提前离校上岗毕业生能在完成学业的基础上更好地为所在单位服务,为学校赢得良好的信誉,经有关各方协商,拟定如下协议:

1、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提前离校上岗的毕业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和其它应该完成的工作(包括未结业课程的考试、考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答辩等)。

3、毕业生离校后,要特别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所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上岗前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在师傅指导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动机械或其它设备、仪器,做到不出人身、设备、质量事故。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在工作现场打闹、开玩笑、打牌、下棋等其它活动,不随意串岗。

4、用人单位必须对上岗学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确保提前离校上岗毕业生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5、提前离校上岗学生在工作时间内(含上下班途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等后果均由用人单位承担,非工作时间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学生本人及责任人承担。

6、毕业生完成了全部学业,达到了毕业要求,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办理离校手续。

7、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本人、学院、学生工作处和用人单位各执壹份。

毕业生(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家长签名(或电话联系结果):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院 (盖章) 学院就业办(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我们

综合办:0731-22183345

教务办:0731-22183321

学工办:0731-22183357

E-mail:computer@hut.edu.cn

版权所有@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computer.hut.edu.cn) @2022 Copyright by HUT and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10630号 - 湘教QS4_201211_020005 联系电话(传真):0731-22183345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崇慧楼 邮政编码:412007